人民陪审员任命公告
发布时间:2019-01-03 09:00:0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十条、第十一条、《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第二十、二十一条规定,经牡丹江市阳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任命周莉等33名同志为阳明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名单如下:
周莉(女)、姜月发、颜鹏、关智心(女)、丁亚君(女)、周凤梅(女)、程元颉、于萍(女)、万丽丹(女)、马永刚、马殿文、王晶(女)、王志国、王继全、史岩(女)、刘玉保、孙向臣、孙彦华(女)、李壮飞、初立伟、张承、张敏(女)、张影(女)、张成波(女)、张幸臣、张桂英(女)、周莹(女)、柴霞(女)、高井洋、高永兴、董颖杰(女)、褚艳(女)、管荣波(女)
特此公告
阳明区人民法院 阳明区司法局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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