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公示
发布时间:2019-05-10 12:46:28
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黑龙江省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办发[2015]48号)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关于县以下机关建立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的意见》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30号)文件精神,对以下4名同志符合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政策,可晋升职级。现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9年4月12日——2019年4月18日)。
张海波,拟晋升副处级;
范晓丹,拟晋升副处级;
钱 怡,拟晋升正科级;
刘 滨,拟晋升正科级。
2019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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