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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明区法院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

  发布时间:2012-09-07 10:58:04





      全省法院文化建设推进会日前在牡丹江召开,会上,阳明区法院被省高院命名为“全省法院文化建设示范单位”,标志着阳明区人民法院的文化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

      近年来,阳明区人民法院始终重视法院的文化建设工作,特别是在确定 “争创全省文化建设示范单位”的工作目标以来,我们本着“文化建设提升软实力,但不是软任务”的理念,富有成效地开展了法院特色文化建设工作。一是在法院环境文化建设方面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建成了忠诚广场、尊严之厅、辉煌之窗、院史展览馆、文化长廊、图书室、电子阅览室、健身室等硬件设施,营造了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二是确定“厚德、尚法、务实、创新”为院训。厚德,是一种品质;尚法,是一种理念;务实,是一种作风;创新,是一种精神。阳明区法院以此为训,意在武装队伍、建设队伍、升华队伍,让阳明精神扎根在每个人的心中。三是创作并传唱院歌。为提升干警的职业荣誉感,振奋精神,凝聚力量,阳明区法院在2005年时由当时的陶志国院长和著名的词作家宋青松一起创作了院歌------《阳明法院之歌》,由牡丹江著名的作曲家韩卫星作曲,这首歌歌词简洁精练、意味深长,曲调雄壮有力、欢快抒情,抒发人民法官为维护法律尊严,勇于奉献的精神和为公正司法勇于担当的气概,在我院传唱多年,是我院文化建设的一张“音乐名片”。四是坚持以文化建设促各项工作提升。通过加强文化建设,增强了队伍凝聚力,陶冶了干警情操,规范了审判管理,促进了审判质效、队伍建设、司法公信力的三个提升,在两级法院工作考评中,阳明区法院连续三年保持全市先进法院荣誉,实现了法院各项工作持续的发展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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