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明区法院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敦促小标的额案件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如逾期不履行,法院将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在此,法院提醒民众,不要以为欠钱标的额小就不是“老赖”,不还钱就不构成犯罪,“勿以恶小而为之”,在法律的威严之下,任何侵犯人民权益的行为都不会被容忍。
今天,我们就来看下这样一起案例。王某与张某的纠纷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张某向王某借了2万5千元,后因各种理由拒不归还,王某诉至法院,经调解法院确定张某须偿还借款本金。法律文书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王某向阳明法院申请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立案后,执行法官马永江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手续。在约谈中,被执行人以自己没有财产为由拒绝履行,声称自己只能给付几百元,申请人不同意。执行法官马永江欲对其采取司法拘留的措施,看到法官态度坚决,张某称可以找到担保人,在执行法官约谈担保人后,担保人给付申请人2万元人民币。因担保人暂时拿不出更多的钱,尚未给付申请人的5000元没有了着落。在执行法官的调查中,被执行人有一辆车,有一处住宅。然而在财产申报时,张某拒绝申报自己财产,称车已卖掉房屋无房照。目前,张某已因拒不申报财产被执行法官采取拘留15日的措施,最大程度上保障了申请人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