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拖延履行?迟延债务利息一分都不能少!
作者:王珏 发布时间:2018-09-25 09:13:04
申请人董某与被执行人李某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是一个让人心酸又愤怒的事。李某承包某工程,雇佣董某工作,工作过程中,董某被高压电击伤致残,经阳明区人民法院判决,李某因赔偿董某各项损失15万余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警务局副局长、法警大队副队长张德磊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限制高消费的措施。在张德磊副队长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过程中,被执行人多方找借口推迟履行,有时称自己不在本地,一回来后会马上来法院,有时称自己手头紧,不能还上全部的钱。由于申请人董某急需用钱支付医药费,申请人一度同意可以少给付一部分钱款,可即使在申请人退让的情况下,被执行人李某依旧拖延履行。9月19日,经相关人员提供线索,在张德磊副队长的努力下,被执行人李某前往法院与申请人进行协商。张德磊副队长向其告知了权利与义务,并告知,如果不履行,那么法院会对其采取强制拘留措施。考虑到被拘留产生的影响,李某最终妥协,并于19日当天履行全部钱款,包括全部的迟延债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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