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霆行动】老赖有钱不还玩儿消失?阳明区法院告诉老赖:想跑不可能! 作者:王珏 发布时间:2018-09-13 14:46:30
赵某与许某的纠纷,原本是一个悲剧。赵某是受雇于许某,为许某拆除一处旧厂房,在赵某站在房顶给吊车安置缆绳的过程中,因房顶彩钢年久失修,赵某从房顶坠落,全身多处骨折。经法院判决,确定许某应给付赵某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共计1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赵某向阳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法官初长青在给被执行人许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许某为了躲避执行,有家不回,前往外地,电话不接听,直接消失了。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执行人前往被执行人可能在的地方进行寻找,但多次寻找未果。由于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无其他可供执行财产,在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后,经申请人赵某同意,案件终结本次执行。
时间来到2018年9月,初长青法官突然接到申请人电话,申请人称有人在外地的某个工厂看到过被执行人,该工厂可能是被执行人家属所有,此时时间已近傍晚,初长青法官立刻协同法警张志军驱车前往外市,核实执行线索。执行法官到达时,恰好撞上已失踪许久的被执行人,初长青法官立刻将其带回到阳明区人民法院。带回法院后,许某态度十分蛮横,称工厂是自己亲戚的,自己并没有钱可给付。称如果履行只能给申请人3万元,并且其余钱款要一笔勾销,申请人赵某不同意。见此,初长青法官在告知了许某权利和后果后,准备对许某采取司法拘留。
开始许某一副无所谓的样子,在执行法官正式制发拘留手续,并将其带到相应医院体检后,许某意识到,自己真的要面对十五日拘留生活。在前往拘留所的路上,许某态度发生转变,主动要求回到法院与申请人商谈。
经双方协商,许某现场给付4万元人民币,剩余款项分期给付,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许某消失多年,也许自以为欠钱不还的事可以就这样不了了之,赵某也以为自己的赔偿金就这样打了水漂,可是,阳明区法院的执行干警用行动告诉老赖:想逃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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