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5日早7点30分,阳明区法院12名执行警务局干警准时在院内集结,一场参执人数达28人强制执行攻坚战即将打响。
本次执行的案件为岳某申请执行某基建工程处财产权属纠纷一案。该案持续时间久、案情复杂、涉及案件多,从审理至执行阶段,各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案件推进十分困难,且申请人岳某多次讨要说法,执行起来难度大、考量多。在中院将该案指定给我院后,案件承办人积极协调各方当事人,努力寻找案件突破口。经过长久努力,该案终于得到了实质性进展,推动了本次执行行动的开展。
本次执行行动规模大、涉及面广,得到了区人大的强力支持,阳明区人大政法委赵俊阳主任、阳明区人大代表程普岩共赴执行现场,发挥人大职能,助力执行攻坚。由于案件标的物所处位置属于宁安辖区,经中院协调,实现了宁安法院与我院的协同执行,房产处、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也悉数到位,确保执行顺利进行。
该案标的物为一处500平方米房屋,在到达现场后,房门紧闭,经与中院执行指挥中心连线后,我院决定强制进入执行现场。进入现场后,由房产处人员对房屋现场情况进行确认,在公证处人员陪同下,历经1个小时,将现场10余个房间内所有物品清点完毕,并进行封存保管。 案件执行过程中,该案的案外人陈某来到了现场。陈某多年一直声称该房屋为其所有,法院不应该执行该房屋。
本次执行过程中,围观群众中有陈某的熟人,在强制进入执行现场时,该人就以言语阻止执行,见无效后便拨打了当地公安局的电话。在派出所人员赶到后,我院执行干警出示了证件并告知正在执行,派出所民警表示支持并离开了现场。见无法阻止执行,该人便拨打了案外人陈某的电话,陈某与其兄在执行行动接近尾声时赶到了现场。其兄情绪激动,不时言语辱骂申请人岳某。看到这种情况,我院执行警务局局长王伟东立即指派两名法警将其带离执行现场,对情绪激动的二人进行安抚,同时询问二人诉求,在对二人进行了长达1个多小时的耐心的释明后,王伟东局长告知其权利,并将其劝离执行现场,避免其做出更多过激行为。
历经7个多小时,本次强制执行行动终于结束。行动最后,王伟东局长亲自将房屋上锁,并将房屋钥匙交于申请人岳某。至此,长达十余年执行难案终于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