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明区法院“百日攻坚”专项执行活动正在如火如荼进行中。执行警务局在本次执行活动中,以加强打击拒执力度为重要手段,对6人采取拘留措施。今日,对1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入境的措施。
该案被执行人孔某与申请人王某因买卖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执行人孔某偿还王某27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不履行法定义务。经申请人向法院申请,该案进入执行程序。该案立案之后,执行法官约谈双方当事人时,被执行人就以多次以不在本地为借口拒绝约谈。电话沟通时,被执行人又闪烁其词,没有确定明确的还款方案。在接下来的沟通中,被执行采取拒接电话、离开本地等方式,导致执行法官无法联系到人。在这种情况下,执行法官调查得知,被执行人作为一名商人,经常与国外的公司有业务往来,并因生意往来出入境频繁。针对这种情况,执行法官依职权采取了对其限制出入境的措施,对其个人利益造成直接的打击,以此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义务。
对被执行人采取强制措施在案件推进上往往起到决定性作用,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执行警务局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力度,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及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促进一批案件的执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