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下午,由市文明办副主任宁士省、科长宿宝安、区宣传部副部长李亚美、文明办蒋革组成的考核组莅临阳明区法院,对我院“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组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阳明区法院市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情况进行了严谨细致的审核。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波向考核组进行了汇报,对市、区文明办长期以来给予阳明区法院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了感谢。他表示,市级文明单位检查验收,既是对我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全面考核和检阅,更是对我院整个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鞭策和鼓励。我院上下要高度重视,全力配合做好检查验收的各项工作,同时要以此次检查验收为契机,在验收组的大力指导下,继续在文明单位建设方面抓载体、抓提升、抓示范,抓成效,不断巩固和提升全院文明单位创建的层次和水平。
通过检查验收,考核组对我院的市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指出我院在创建市级文明单位工作中,组织保障有力、工作思路清晰、措施制度完善、活动丰富多彩、工作特色突出、创建成效显著。
阳明区法院将以此次考核验收为契机,继续抓好用好文明创建这个载体,保持良好的创建势头,形成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通过市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提高干警素质,努力推动阳明区法院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验收结束后,宁士省副主任一行参加了阳明区法院第79次公众开放日活动,参观了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庭、调解室、法警队等地,高度评价了阳明区法院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