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里是阳明区法院执行局,有什么可以帮您?
——您好,我是一案件的申请执行人刘某某,我想感谢咱们执行局,感谢执行局的崔思敏法官!她半个月就给我追回了13万元的执行款,连休息时间都在帮助我,正是咱们执行局的这种心系群众的作风,才让我这么快的拿到了钱,我一定要再次表示感谢!
这是近日阳明区法院执行局接到的一通感谢电话,申请执行人刘某某申请已经不是第一次致电感谢,半个月内追回13万元执行款,让刘某某对阳明区法院的执行效率大为惊叹,也切实感受了一回“打官司不求人”这一庄严承诺的现实践行。
2019年5月,阳明区法院判决被告马某偿还原告刘某某借款10万元,并要求马某支付相应利息,但马某迟迟未予 履行,于是在2019年7月,原告刘某某向阳明区法院申请执行。崔思敏法官在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与申请人刘某某取得联系,了解案件详细情况,同时向被执行人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在掌握双方情况之后,崔思敏法官及法官助理孙艳林、张宇龙迅速开会研究确定执行方案,多次与被执行人马某联系,耐心释明法律,督促其履行义务,并向其告知如果不履行法定还款义务,法院将采取一系列“惩赖”措施,对他进行失信惩戒,将大大影响他的生活和工作,情节严重甚至会被拘留。经过多次沟通,被执行人马某终于意识到了事情的严重性,同意与申请人见面协商。
8月2日,崔思敏法官将双方约到法院,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马某和刘某某终于达成协议,马某当场将全部案款13万元履行到位,双方矛盾得以和平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