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新中国70年华诞之际,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开展以来,阳明区法院认真贯彻部署落实,充分借鉴运用第一批主题教育成功经验,将第二批主题教育与先学先改有序衔接、融会贯通,以刀刃向内的彻底自我革命精神抓思想、抓落实、促整改,开展了一系列主题教育学习活动。
强化组织领导
阳明区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先后两次召开党组会议及党组扩大会议,传达省、市、区委及中院指导精神,研究部署落实具体工作,制定了《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实施方案》及任务分解表,成立了领导小组及主题教育办公室,指定专人专组负责开展好主题教育各项活动。方案具体详实,开展步骤紧密明确,将主题教育与“解放思想大讨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官司不求人”“主题党日+”“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充分结合,丰富活动载体,深化教育内容。
会后,主题教育办公室统一下发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等学习资料,全体党员按照要求制定了个人学习计划,并根据学习计划抄写学习笔记,确保主题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第一次集中学习
9月18日中午,阳明区法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一次集中学习会,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志琨主持,全体中层干部、部分党员代表参会。会上,王志琨副院长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集中学习的重要意义及重要性进行了重申,并领学了《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重要论述选编》,随后,张海波副院长明确了定期开展集中学习的工作安排,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体参会人员认真抄写笔记,深刻领悟文件精神。
第二次集中学习
9月20日下午,阳明区法院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二次集中学习会,党组成员、全体中层干部、部分党员代表参会。会上,党组成员、执行警务局局长王伟东、党组成员、五林法庭庭长曲国山分别就《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领学,全体参会人员认真记录。
观看主题教育宣传片
9月20日下午,阳明区法院全体党员集中观看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先进典型宣传片《丰碑》。阳明区法院全体党员分别于先学先改阶段及主题教育开展期间先后两次观看《丰碑》,充分接受了思想洗礼和内心熏陶,通过榜样力量,进一步提高了全体党员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深刻内涵的认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