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执行——立案后10日内执行完毕,阳明区法院在岁末年关之时给一位申请执行人送上“好礼”,希望当事人能过一个安心愉悦的春节。
这起案件于2020年1月6日立案执行,执行法官马永江第一时间向当事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快速完成了网络查控。在银行初步的反馈中显示,被执行人银行账户只有几百块余额。为了推进执行,马永江法官将申请人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约至阳明区法院。
在与当事人见面后,马永江法官了解到,这起借款合同纠纷双方当事人为亲属关系,被执行人是申请人的外甥女,被执行人生活拮据之时主要靠申请人接济,曾数次向申请人借钱。后申请人家庭急需用钱时却撕下和平的面具,拒不还钱。申请人又气又怒,双方才诉诸法院。最终经审理,被执行人需偿还借款3万余元。
1月16日,双方来到法院后,被执行人态度极为恶劣,试图拖延履行未果后,直接声称自己不会还钱,随便法院处置。马永江法官向其释明了法定义务及拒不履行的相关后果,被执行人态度依旧无转变。上午11时许,马永江法官对被执行人作出了拘留决定书。被执行人原本呈现无所谓的样子,不料在看守所大门处突然倒地哭喊,试图躲避拘留。在意识到所有的挣扎都无用后,被执行人终于低头,在看守所内,向执行法官请求,希望再给她一点时间,看是否能筹措到还款。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全额筹措到3万7千元欠款。不到17点,这笔钱就全额交付了申请执行人。
在清点钱款时,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赞不绝口,今天拿到欠款,自己能过一个舒心的春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