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判管理是法院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关系到审判权的规范运作,而且关系到司法公正与质效目标的实现。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高院张述元院长在阳明法院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办案质效,阳明法院顺势而为,积极谋划,从四个方面,加强和创新审判管理工作。
一是健全层级管理机制。形成管理合力、提高管理效能、建立权责明晰的审判管理体制,审判委员会、院长、庭长、审判长以及审判管理办公室都负有管理职责。特别是审判管理办公室要承担起审判流程管理、审判质效评估、审判态势分析、案件评查等工作职责。
二是实施案件质量评查机制。采取交叉评查等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开展定期评查、专项评查和重点评查。要“评”得到位,提出问题要客观、准确,分析说理要透彻、全面,评析建议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查”得主动,坚持发现问题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坚持纠正错误与总结经验相结合,坚持评优与评差相结合。
三是抓好审判效率管理。明确简易案件与疑难复杂案件的分类标准,完善简易案件速裁工作程序,建立简易案件庭前调解工作机制,实现当繁则繁,宜简则简,难案精审,简案快审。引导干警均衡结案意识,合理分配办案时间,提高审限内结案率,以月度、季度相对均衡结案为保障,实现全年均衡结案,解决“前松后紧”、突击结案等问题。
四是强化审判质效考核评估机制。制定《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建立法官业绩档案,将审判质效评估中涉及的结案率、调解率、撤诉率、上诉率、发改率、案件质量评查分、裁判文书评查分等近二十项审判公正、审判效率、审判效果等评估指标列为对各业务庭、干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调动各业务庭和干警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同时,实施“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的质效考核机制,每月定期召开审判质效考核工作例会,并及时将法官审判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通过电子显示屏在全院滚动播放,激发广大干警争先创优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