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阳明区法院开展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
作者:陶春雨 发布时间:2020-04-14 09:57:5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五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为进一步提高全民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营造维护国家安全的浓厚法治氛围,4月14日,阳明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展了2020年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
阳明区法院干警们来到公园社区,通过宣传展板、发放传单、答疑解惑的方式,向群众普及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安全教育相关知识,并介绍了2019年阳明区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重大成果,通过典型案例的讲解教育,切实增强群众的国家安全意识。
今年国家安全教育的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为此,阳明区法院将积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牢固树立国家安全法治意识,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同时也将加大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严惩力度,筑牢维护国家安全的法治防线,为决胜全面小康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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