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明区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遗产继承纠纷案件,该案经过多年诉讼在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提出异议,经我院审监庭庭长、员额法官吕彦君二十余次的倾情调解,兄弟四人多年积怨终于得以化解,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案件简介
申请执行人王某甲(大哥)与被行人王某乙、王某丙和王某丁系亲兄弟关系。2011年,四兄弟因继承房屋分配问题争执不下诉至法院,因对判决结果不认可,案件经过一审、上诉、撤诉、再次起诉及上诉诉讼多年,原本亲如手足的四兄弟也为此彻底反目,家庭矛盾巨大。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被执行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同时申请执行人也相继提出抗辩理由,矛盾纠纷再度升级。对于房屋分配,申请执行人王某甲认为所继承的父母房屋自己有出资,且父母在世时已经分别为其余三个兄弟建造了房屋,所以自己理应多分。但作为被执行人的三兄弟则认为,在房屋分配比例上大哥所占过多不公平。
接到案件后,吕彦君法官立即与双方当事人进行了联系,但兄弟四人均非常抗拒,情绪激动,都在指责对方无理绝情。经过仔细查阅案卷,深入了解案情,认真听取双方当事人的意见,法官认为该案不能以一起简单的执行异议案件处理,如果简单的裁决方式结案,治标不治本,这一家人的亲情可能再难修复。一方面要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又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兄弟情义及被执行人的实际困难。面对境地两难,调解难度巨大的该案,为了重修兄弟之情,吕彦君法官还是决定一试,以手足情为突破口、亲情伦理为出发点引导其珍视亲情,互谅互让,结合情理、法理,组织双方进行了多达二十余次的调解,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大哥首先让步,愿意让出一处房屋,让人欣慰的是二哥也主动表示将拿出部分钱款补偿其余两兄弟。兄弟四人终于冰释前嫌,重归于好,他们感慨道,在法院走的这一遭,彻底让他们明白了,一家人到什么时候兄弟情义不能忘!
这场持续多年的继承风波终于平息,案件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