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
近日,阳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邻里间因琐事引发的健康权纠纷,经过人民调解员和法官的倾力调解,双方达成和解,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李某与刘某系住在同一社区的居民。刘某清理小区环境时将李某堆放在小区单元门前的自行车挪走,李某认为刘某挪车的行为造成其车辆损坏,双方发生口角。刘某想要离开被李某阻拦,双方发生肢体冲突,造成李某头皮挫伤,多处皮肤软组织损伤,住院治疗三日,花费医疗费三千余元。牡丹江市阳明分局给予刘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二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李某出院后,与刘某协商赔偿未达成一致,诉至法院请求刘某赔偿其各项损失共计4800元。
该案件在初期时曾有过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调解,但未能达成一致。材料提交到法院后,立案人员考虑到双方系同社区居民,争议数额不大,有调解的可能性,在征得李某同意后,将案件转入诉前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
调解时,刘某认为其没有错,是李某先找的他,其不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李某认为其受到了伤害,理应获得赔偿。双方互不肯让。人民调解员和法官从邻里关系的角度出发,本着为双方解决问题的初心,通过摆事实、讲法律、讲道理,最终以刘某一次性赔偿李某2500元,双方达成和解,邻里间又恢复了往日的和睦。
小编有话说:
退一步海阔天空,邻里之间有矛盾很正常,但要以和平的方式进行解决,不能为逞一时之快而大打出手,不仅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往往还要付出自由和金钱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