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扫黑除恶 打官司不求人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庭审直播录播 中国裁判文书网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逃避执行终被抓获,法院这样震慑“老赖”!

  发布时间:2020-12-31 16:27:42



    近日,阳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长达6年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通过追加公司法人为被执行人,成功执行到位金额40万元。申请执行人张某为审监庭庭长吕彦君、执行法官初长青送来了锦旗,感谢法官的公正裁决和强力执行。

    案件简介 

    2010年,牡丹江某乳业有限公司、佳木斯某乳业有限公司因资金紧张,向公司生产副厂长张某借款50万元用于公司资金周转,后因经营不善公司进行资产转卖偿还债务,期间始终未还张某借款。张某诉至法院,2012年11月,法院经审理判决牡丹江某乳业有限公司、佳木斯某乳业有限公司偿还张某借款本息共计65万元。 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在确定的期限内履行义务,2014年,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对两家公司的财产进行了调查,但是两家公司资不抵债,且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成功追加被执行人 

    2019年,张某向法院提供了两家公司共同的法定代表人刘某与公司股东赵某(刘某之妻)合谋抽逃公司注册资金的线索,要求审查公司帐目,追加刘某、赵某为被执行人。案件进入执行异议审查阶段,吕彦君法官结合案情实际及执行情况认真对案件进行了审查,最终锁定了刘某、赵某二人合谋抽逃公司注册资金的事实,依法作出了追加公司法人赵某、股东刘某为本案被执行人的裁定。 裁定生效后,执行法官初长青多次联系刘某与赵某,释明法律规定,敦促二人履行法定义务,但二人始终态度强硬且拒不配合执行,最后二人搬离住所逃避执行。对此,法院收集整理了二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相关证据,以涉嫌拒执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协查。 

    逃避执行终被抓获 

    2020年11月,在多方联动执行下,成功掌握了刘某动向,12月17日,阳明公安分局成功将刘某抓获。慑于法律的威严和司法权威,面对法院强大执行力度,刘某最终认识到其行为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主动认错悔改,当场还款40万元,并承诺半年内偿还剩余钱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这起长达6年的执行案件成功执结,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有力维护了法律的权威,给“老赖”以强大震慑!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