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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投资? 法院定分止争促调解!

  发布时间:2021-01-22 16:21:21


借款?投资? 法院定分止争促调解! 一笔10万汇款, 双方说法不一。 原告说是借款, 被告说是投资, 究竟是什么? 且看法官如何定分止争! 

近日,阳明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官的精彩“断案”,赢得双方当事人信服,促成案件调解。 

案件简介 

2020年11月,原告朱某拿着一份银行转账凭证来到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张某偿还借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但被告张某一句“我没有借原告的钱”,将案件推向了高潮。 原来,朱某与张某是多年好友加邻居,二人常常作伴出行,情同姐妹。张某是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投资理财网络平台)的员工,身边很多亲朋好友包括朱某通过张某在该平台进行投资理财。但近期,因多个投资理财平台出现问题,部分平台被公安机关依法取缔,朱某深感担心。2019年7月,朱某赎回自己购买的理财并不再继续投钱。此时,张某便向朱某提出,如果其不再投钱可否将手头的10万元钱借给自己,2019年8月,朱某通过银行向张某汇款10万元,出于信任,没有一再要求张某出具借据。之后,朱某因急需用钱向张某索要,但多次索要未果。 

2020年12月,案件进行了开庭审理。庭审中,被告辩称,这10万块钱根本不是借款,而是原告的投资款。因为原告爱人不让其继续理财投资,原告怕家人知道,才将这笔款项打到其银行卡上,让其帮助进行投资,并为原告出具了这笔投资的证明及合同。目前,由于投资平台出现问题延期兑现收益,原告为了拿回本金故以借款起诉。对此说法,原告朱某并不认可。 

法院定分止争促调解 

承办法官常伟娜认为,双方当事人对于转款的事实及数额都没有异议,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该笔钱款性质认定,究竟是借款还是投资。对此,法官结合双方提交的证据,深入研究了该投资平台的投入方式,发现按照被告提供的合同信息登录平台后,查询显示该笔钱款是通过张某的平台账号投入,而朱某在该平台有自己的账号,这说明,如果张某是帮助朱某投资,理应将钱款投入朱某账号,而不是投入自己的账号。

 考虑到双方多年好友关系,在二次开庭前,法官组织双方进行了调解,向被告释明了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对于该笔钱款性质的基本认定。最终,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答疑,被告表示信服,双方达成调解。案件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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