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
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牡丹江市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6日至10月25日,牡丹江市委第二巡察组对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进行了巡察。2019年10月26日,市委巡察组向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反馈了巡查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以钉钉子精神夯实整改工作基础
市委第二巡察组向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反馈问题4类15项,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巡察是发现问题,整改是解決问题;巡察是政治体检,整改是政治任务。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全面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院党组自觉担负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作为一以贯之的政治任务,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的精神和要求上来,坚决完成从严治院、正风肃纪、营造公正司法环境的攻坚任务。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党组会议、战线会议、全院动员部署大会,专题部署、研究、推进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以上率下,全员参与。对于巡察组反馈的问题,阳明区法院诚恳接受、认真整改,以敢于动真碰硬的态度,不回避、不遮掩,不讲条件、不找理由,不推卸责任、不敷行了事,制发了《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责任分工方案》及整改台账,整理细化巡察整改问题,提出针对性强、落地效果好的整改措施,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工作。
二、坚持问题导向,以刮骨疗毒精神切实推进落实整改
(一)坚决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市委要求。
1.着力解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抓得不实的问题。
一是完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召开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2020年,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召开党的理论中心组学习6次,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新政策、新法规,更新理论知识库;二是以党支部和庭室为单位,通过开展党建大讲堂、抄写学习笔记、撰写学习心得、观看专题片、组织实践活动、召开主题党日、专题测试等方式,以学习强国平台、法院公众号、党员学习微信群为辅助学习手段,倡导读原著、学原文,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2020年,全体党员形成学习笔记一万字、学习心得3篇;三是将理论学习纳入年底绩效考评,加大对庭室和个人全年学习成果的考评力度,激励全院干警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开展自学。
2.着力解决争先创优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对审限延长、中止、扣除审限等情况,要求严格按法定情形提出申请,书面说明审限变更的事实和理由,报院、庭长审查批准,履行书面批准手续并报审管办进行备案审查;二是将程序变更率、法定审限内结案率、案件平均办理天数等指标纳入绩效考核项目,加大督促检查力度,杜绝超审限案件的发生。2020年,我院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有效直播案件265件,庭审直播率21.91%,全市法院排名第二;司法统计信息项质检合格率100%,全市法院排名第一;庭审语音转写系统使用次数452次,庭审语音转写系统应用率为35.34%,全市法院排名第二;智审系统使用次数508次,智能辅助审判系统应用率39.72%,全市法院排名第三;当庭宣判案件932件,当庭裁判率73.62%,全市法院排名靠先。
3.着力解决履行审判管理职责不严的问题。
一是采取常规评查、重点评查、专项评查的方式,有效提高裁判文书质量,评查法官在案件评查中发现裁判文书问题,予以通报并纳入年终绩效考核;二是规范二次分案案件的填报、移交、公示流程,规定每个节点的责任人,依时依责考核,院、庭长严格审核二次分案案件,对变更理由、填录内容、报送时限把关到位,不符合标准的,院、庭长不予审批,审管办不予公示,做退回处理;三是审判管理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制定《审判流程管理节点及规则》,明确各个环节的时限要求,将立案、分案、送达、庭审、合议、宣判、执行、结案、归档等每个节点全部纳入审判监督管理范围,明确节点冻结案件的责任主体,将流程节点冻结率纳入绩效考核项目;四是督促执行程序规范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力度,全方位落实执行规范体系,提升执行工作的规范性,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加大惩戒力度,纳入限高、失信,必要时采取拘留、移送拒执罪等方式促进其履行法定义务。
4.着力解决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一是每半年召开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党组会,汇报总结上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意识形态工作方向,传达贯彻意识形态学习内容,提高党组及全院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方案及任务清单,成立领导小组,对各部门意识形态工作提出明确的任务要求,各党支部、各庭室每半年开展一次意识形态专题学习会,传达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部署及理论学习内容,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党建工作、业务工作始终;三是制定宣传工作计划,将司法宣传纳入绩效考评,激发干警内在潜力,充分发挥宣传阵地作用,严格审核宣传稿件,建立层级审核机制,由庭室负责人、宣传负责人、主管院长逐级审核,及时更新内外网信息,提高“两微”信息发布质量和数量,增强法院媒体影响力。2020年,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发布宣传稿件179篇,官方微博发布2571条,开展公众开放日27次、新闻发布会3次、普法宣传5次,2件案件被央视采纳并跟踪拍摄,1件案件省电视台采纳并播出。
5.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的问题。
一是制定干警思想动态分析制度及谈心谈话制度,加强班子成员与普通干警的沟通交流,主管院长每月至少与一名普通干警交流谈心一次,了解干警思想动态;二是健全专业法官会议约束机制,除可直上审判委员会讨论的案件外,将专业法官会议作为审判委员会议案的前置必要过滤、把关程序,要求主审法官或合议庭在会议召开前提供详尽的汇报材料和说明材料,提高案件讨论质量和效率,依据法官参加会议的次数、会议发言的表现、被合议庭采纳意见对最终定案的影响等纳入年底综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三是切实落实院庭长接待制度,提高服务质量,有效化解来访群众的问题;四是制定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开展“万名干警走访万家企业”和“五包五服务”活动,积极发挥司法职能作用,65名干警走访了72家企业,做到每名干警至少进一家企业,“五包五服务”村企包服人定期深入包服农村、企业排忧解难,努力营造稳定、公开、透明的法制化营商环境。
(二)坚决落实“两个责任”,严肃工作纪律,严控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1.着力解决“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院党组和各部门庭室长切实担负起“一岗双责”,既做好案件的审理工作,又做好分管部门的人员管理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各部门配备党务廉政专员1人,负责录入“三个规定”记录平台。及时调整配齐各部门廉政监察员14人。各部门年底进行述职述廉,并半年汇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二是制定《阳明区法院2020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阳明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细则》,明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内容和工作要求,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分管院领导与各部门层层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员额法官、廉政监察员分别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明确各自党风廉政职责,实现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追究全员覆盖,召开党风廉政建设联席会议3次;三是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实行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作为晋职晋升、评先选优的重要考核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列入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报告内容,及时向组织进行汇报;四是落实“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要倒查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一案双查”成为监督审判权力运行和日常监督管理的有效手段,举报案件呈下降趋势。
2.着力解决严格执法意识淡薄的问题。
一是对违法违纪举报线索认真核实,对违法违纪干警进行严肃处理,重点抓好对员额法官监督,将违法违纪情况记入廉政档案;二是加强干警教育培训,利用工作群、内网组织干警学习《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强化干警规矩意识。制定《阳明区人民法院差旅费报销管理办法》《阳明区人民法院规范纪律作风管理规定》,健全完善报销补助和机关纪律作风制度机制,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三是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盯住立案、审判、执行、信访等风险部门,深入查摆潜在风险点,抓早抓小抓苗头。制定《阳明区法院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各部门自查梳理潜在的廉政风险点;四是严格执行审判责任追究办法,建立与审判管理、申诉信访部门相联通的大监督机制,充分发挥裁判文书网、数字法院、“三个规定”记录平台以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违法违纪举报网站等大数据平台作用,深入推进司法公开,不断健全和规范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3.着力解决日常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加强公务用车审批手续,制发《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对公务用车使用实行统一管理,制发《阳明区法院政务管理通报》两期,对全院日常管理进行通报,并纳入年底绩效考评;二是严格考勤管理,制发《阳明区人民法院请销假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加强对干警的管理,每周将考勤详情进行全院通报,共制发通报8期。
4.着力解决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严格遵守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审批程序,严格履行政府采购手续,按预算申请列支,做到有预算、有安排、有项目、有支出,有效保障供给;二是建立和完善大额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保证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确定好大额资金的使用用途和资金额度所依据的标准;三是加强固定资产的采购及管理,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管理原则;四是细化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做到专人专责,不断提升财务管理工作水平。
(三)充分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配齐干部队伍,规范组织建设。
1.着力解决班子整体合力发挥不足的问题。
一是对党组成员进行分工调整,确保责任明确,各党组成员充分参与全院工作;二是配齐配强党组成员,贯彻落实政法机关干部交流学习制度,充分发挥班子合力。
2.着力解决干部队伍建设问题存在的问题。
一是召开专题党组会议配齐中层干部队伍,大力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加强对优秀青年干部的选拔和培养,充分发掘青年优秀人才,完善干部梯队建立;二是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及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将绩效考评结果作为干部选拔的重要参考因素;三是积极向上争取,畅通晋升渠道,激励青年干警奋发向上、勇担重任。
3.着力解决组织生活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制定绩效考评方案,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加大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权,提升各支部、各庭室对组织生活的重视程度;二是党组每半年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形成具体工作意见,设置专职党务干部1名,以战线为单位重新调整各支部党员结构,组织生活开展更便利、党员管理更统一,制定党支部标准化考核方案及细则、“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制度等党建工作规范制度,对党支部的工作任务、规范程度、完成标准做出明确要求,对完成效果进行考核;三是持续壮大党员队伍,2020年,牡丹江市阳明区法院新发展党员2人;四是规范党组会议记录,明确党组会议流程、记录人员,严格按规定格式记录,按规定标准装订成册。
4.着力解决干部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是严格把关干部档案,把干部档案规范与否作为干部提拔的重要参考因素;二是认真开展档案“回头看”工作,对信息不全的、信息有误的人员档案进行重新认定。
5.着力解决主动担当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提高党组成员担当意识和大局观念,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院党组以动真碰硬、奖优惩劣的抓铁留痕精神,带领全院力争上游,推进全院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绩;二是制定党组政治生态建设方案,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和警示教育、廉政教育、双重组织生活等方式加强党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性锤炼,营造风清气正、攻坚克难、勇担重任的干事创业氛围。三是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党组领导全院各项工作的政治原则,将重要工作、重大支出、重点项目等列入重点讨论内容,调动班子成员的向心力和积极性,不断提高院党组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四)深入贯彻落实巡视整改任务。
一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责任分工方案,各部门认领整改任务,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按整改台账销号式管理,从战线领导到庭室领导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定期上报整改情况,督进整改进度,切实将问题解决在根本之处;二是对已销号的整改问题定期回查,防止已整改问题再度反弹,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三、巩固深化整改成果,以自我革命精神打开法院工作新篇章
通过全面整改,院党组切实增强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在思想上受到深刻警醒,工作上得到鞭策激励。下步,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党组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继续推进整改责任制落实,以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推进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持之以恒,继续抓好整改。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压实整改责任,落实整改措施,在规定时限内,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以整改落实检验司法改革成效,以整改成效取信于广大人民群众。
(三)举一反三,以巡促改推动法院全面发展。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把落实巡察整改与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按照既定目标和措施,不松劲、不减压、不撒手,一抓到底,持之以恒,常抓不懈,打好持久战,形成长效化。以整改迸发出来的激情,围绕法院主责主业,主动担当,善作善为,推动各项工作全面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453-8809928;邮政信箱:牡丹江市阳明区外环路180号阳明区人民法院;邮政编码:157000;电子邮箱mdjsymqrmfy@126.com。
中共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