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法官在成功执结一起案件后,
收到了被执行人寄来的一个包裹,
此时,打不打开俨然成为一个问题,
拆开包裹的法官发现,
里面竟然是一面锦旗,
上面写有“尽心尽责,公正执法”几个大字!
近日,阳明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借款合同案件,在法官的善意执行下,不仅帮助被执行找回了失踪已久的爱车,也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全部案款8万余元,可谓皆大欢喜,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与社会效果。
居住于安徽的被执行人孙某为执行法官王金凤邮寄了锦旗致谢,并在电话中激动地表示,“是法院救了被骗的他!”
车主孙某到4S店买车,不想竟然误入了套路贷,最后是“车财”两空。
2017年,孙某来到牡丹江某汽车4S店买车,一进门,销售人员就向他介绍了“0”元购车政策,称其只需首付13800元,就可将爱车开回家。随后,孙某选定了一款SUV轿车,支付了首付款,并在4S店工作人员的带领下以该车辆作为抵押向牡丹江某农村信用社贷款12万元,约定按月还款,签订了《个人担保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办理了抵押登记。对于该笔银行贷款,4S店再三向孙某承诺,称与其无关,贷款由4S店负责偿还。
孙某只需按照4S店给出的“0元”购车政策还款,即要求孙某介绍身边好友亲属前来购车,每签单一笔就可抵消6000元,孙某如能源源不断介绍客户签单,就可还清欠款。如不能介绍客户,孙某则需向4S店分期偿还欠款,并支付一定的利息。
此后,孙某并没有介绍人购车,向信用社分期按月共还款了4.6万,在此期间,因还款问题,孙某与4S店多次发生纠纷,但让其没想到的是,2019年的一天,孙某的车竟不翼而飞,孙某判定是4S店人员将车偷偷开走,多次到4S店索要,但始终未找到自己的车。
再次来到4S店的孙某发现,4S店已经关门歇业了,原来4S店负责人张某因涉嫌套路贷款,已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此时,孙某才恍然大悟,这从头到尾就是一场骗局,和他一样受骗的人还有很多。
因购车心力交瘁的孙某本想认栽被骗不在找车了,但事情远没有他想的这么简单。
由于孙某已经在信用社以个人名义进行了购车贷款,但其未按期还款,2019年末,信用社将孙某、连带责任保证人牡丹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二被告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8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孙某偿还原告本金及利息共计8万余元;被告牡丹江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孙某追偿。但判决生效后,被告均未履行给付义务,2021年2月,信用社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立案后,面对执行法官,孙某欲哭无泪,向法官诉说了自己的全部遭遇,孙某说:“我就是想买一个车,没想到最后是车财两空不说,还成了被执行人欠银行这么多钱,如果我的车能归还我,我愿意偿还银行的贷款,恳请法院体谅我的难处。”
针对案件实际,执行法官王金凤认真研判案情,最终将重点放在了孙某失踪的车辆上,深入展开调查,通过查询孙某系车辆合法所有人。随后,法官加大执行力度,分兵调查、走访,多管齐下,最终在多方配合协助下,终于锁定了该车辆的位置。
找到车辆的当天,在王金凤法官将车交与孙某时,孙某在他的爱车旁留下了眼泪,他激动地说,自己非常喜欢这辆车,每天都盼着能找回它。
最终孙某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一次性偿还信用社贷款本金及利息8万余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执行法官的善意执行,不仅为申请执行人追回了欠款,也为被执行人找回了爱车,最大限度帮助其挽回损失,取得了双赢的执行效果,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