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国山,男,1967年4月2日出生,汉族,中共党员,现任阳明区法院党组成员、五林法庭庭长。自1988年10月进入法院工作至今已有32年。
32年来,他不忘初心、扎根基层,曾多次荣获阳明区优秀公务员及阳明区法院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先后多次被省法院和市中院授予“调解能手”和“办案标兵”等荣誉称号。2016年11月,被市委政法委授予“好人之城-最美政法卫士”荣誉称号;2017年1月,被省委政法委授予2015-2016“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同年2月被中共阳明区委、区政府授予首届“阳明好人”荣誉称号,他带领的五林法庭被授予省级“青年文明号”荣誉;今年2月,被市中院授予“全市法院优秀法官”荣誉称号。
发挥人民陪审作用,化解基层矛盾
多年来,他根据辖区经济发展特点,在审判工作中注重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始终把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辖区群众的广泛好评。
法庭现有人民陪审员4名,他们术业有专攻,利用专业特长,利用人缘地缘优势帮助法庭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与人民陪审员的相互配合,很多矛盾纠纷没到法院就被化解了,真正将矛盾化解在源头。
马桥村的张志福就是一位人民陪审员,今年快70岁了,刚于去年结束任期,在张志福的帮助下,张志福本村以及附近村的许多矛盾纠纷在诉前就调解了。例如,他通过张志福得知,村民李某想利用信用社代办员张某办理存款时的漏洞,通过挂失存折骗取存款与张某发生了争执,可能要来法庭诉讼。听到这一消息后,他马上前往了解情况,因为一旦形成诉讼,证据所指向的法律事实有可能悖离客观事实。在掌握了事件基本情况后,他与张志福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最终使李某承认了想钻空子的事实,信用社也及时堵塞漏洞。就这样,一起极有可能引发诉讼的案件在人民陪审员的帮助下化解于无形。
2015年处理一起因村民非法挖沟筑坝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也是在人民陪审员的配合下,避免了一场恶性事件的发生。当时被淹20户村民与挖沟的15户村民纷纷召集众多亲属携带工具来到地里,双方剑拔弩张,一场械斗在所难免。他立即带人与镇政府干部、老张等人一起冒雨赶往现场。他们分头做双方的安抚工作,经过6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和耐心劝解,双方最后不仅互相谅解,被淹村民还主动放弃了赔偿要求。
慧眼识心,巧办疑难杂案
多年的基层工作,让他练就了缜密的心思和慧眼,他凭借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成功化解了很多疑难复杂的案子。
曾经他审理的一起母子间的借款纠纷案件,当时原告王某(母亲)来到法庭起诉李某(儿子)借款不还。被告李某向王某借款2000元并写下借据。如今因李某夫妻反对王某再婚,一家人产生了矛盾,王某要求被告李某偿还借款引起诉讼。得知事情原委后,他从养育之恩、晚年幸福等方面结合婚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对李某进行耐心劝导,最终李某承诺不再干涉母亲再婚,但对借款的事仍不承认,调解工作又陷入僵局。
在采集李某笔迹样本时他发现,李某将借款贰仟元的“贰”字写错,这与王某所提供的借据中的同样被写错的“贰”字如出一辙,凭着这一细节,被告李某最终承认了借款事实,并向母亲承认了错误,母子重归于好,也省去了上千元的鉴定费用,案件得以调解。这个案件也被拍摄成微电影《真贰》参加全国法院微电影展播,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心系群众,让司法富有温度
多年来,他审理了许多离婚案件,经调解有和好的,也有无法挽回判决离婚的。他深知自己不可能让每一个破碎的家庭都重归完整,只希望尽可能为当事人提供帮助。
在2014年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考虑到被告吕某(丈夫)双目失明、行动不便,他亲自上门了解情况并送达诉讼材料。被告吕某曾因车祸治病花光了家中所有的积蓄并丧失了劳动能力,家里还有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女儿,原告刘某(妻子)不堪重负遂提出离婚。调解当天,刘某态度坚决,经双方亲人、女儿劝解无果后,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女儿主动要求跟父亲吕某一起生活。
案件结了,但女孩却因父母离婚在法庭哭了很久,听着孩子的哭声,他内心非常沉重,天色渐黑时他给父女俩打了一辆车回家。后经他多方联系协调,同时也取得了女孩学校及亲属的帮助,保障孩子能顺利完成学业。如今女孩已经学成就业。
扎根基层,甘当平民法官
五林法庭管辖五林镇及24个行政村、8个自然屯,辖区面积500平方公里,常住人口52305人。法庭共有干警4人,是全市唯一一个城区法庭。风雨四十余载,而他扎根法庭三十年,初心不改,秉承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理念,化解百姓矛盾纠纷,服务乡镇经济发展,为辖区和谐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由于村与村的距离都较远,交通也不便利,有些村一天只有一辆班车往返,为办案,他经常加班加点,早来晚走。与城区不同的是,法庭的每一起案件都是他与同事亲自送达,当事人在村屯的,他们工作时间跑送达,当事人在市区的,他们上下班路上赶送达。大家都认为这样很辛苦,但对他来说这却是了解案情的好机会。
常年的奔波,劳心费力的工作,这些都没有影响到他工作的积极性,反而是越干越起劲,因为他对这片养育他的土地和这里的人民有深厚的感情,他就是土生土长的五林人。这么多年来,他总是忘记不了自己是如何成为一名人民法官的。那是1988年,省法院和省人事厅联合面向农村、面向基层招考法院工作人员,当时只有21岁的他,完全符合报考条件,通过考试,他如鲤鱼跳龙门般成为了一名村里乃至镇里人人羡慕敬仰的人民法官。
他常说,人不能忘本,对党,对这里的人民,一直心怀感恩,愿尽己所能帮助他们化解矛盾纠纷。
扎根基层默默奉献
心系群众为民解忧
他是新时代法官的代表
是新征程法院人的榜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