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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阳明区法院利用多元化解 一诉化解多户矛盾纠纷

  发布时间:2021-09-29 10:07:33



近日,阳明区法院通过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机制,成功调解一起积怨已久的邻里间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联合阳明街道办事处、阳明社区、小区物业公司、人民调解员,经过实地走访,现场组织双方调解,17户被告现场给付原告孙某赔偿款3000余元,真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基层,有效减少群众诉累。 

案件简介 

家住阳明区某小区5号楼1单元103室的孙某近日遭遇了一件极为闹心的事,今年7月,孙某家中卫生间下水管道突然破裂,大量排泄物涌入家中,现场臭气熏天,不容多想,孙某赶紧找来人员进行维修,经过一番折腾,好不容易将家中清理干净,共花费了7000余元。 随后,孙某找到自家楼上的17户业主索要赔偿。孙某认为,破裂的下水管属于公共管道,维修费用大家应均分。但17户业主指出孙某曾经更换过下水管道,故不同意赔偿。

后经小区物业多次协调,双方均未达成一致意见。为此,孙某起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7户业主赔偿损失共计7000元。 法院考虑到是涉及多户的邻里纠纷,双方当事人同住一个单元可谓抬头不见低头见,为了不伤和气,邻里和谐,将该案件送至多元化纠纷解决中心诉前调解。 

驻院调解员高广明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商解决,但双方争议较大,调解工作一度陷入僵局。

 争议焦点 

被告17户业主代表表示:因为原告自行改了下水管道,更换了家中下水管,导致爆裂原因不明,故不同意原告赔偿诉求。 

原告辨称:其更换的下水管质量远远好于原有的管道,所以更换水管不是导致管道爆裂的原因。 案件的争议焦点:管道爆裂与更换水管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要想弄清楚原因,则需要进行司法鉴定,但鉴定费用较高,结果往往是“得不偿失”,对双方当事人都不是最好的选择。 为有效化解纠纷,法院再次开展调解工作。鉴于小区所在社区及物业是最了解该纠纷情况,遂联合阳明街道办事处、阳明社区、小区物业公司一起进行多元调解。由于案件当事人较多,为保障调解工作顺利进行,指导法官许传健、调解员高广明通过电话逐一与当事人联系沟通,协调调解时间,充分做好准备工作。

 当日在阳明街道办事处大家围坐一起协商,仔细聆听双方的争执意见,结合法理、情理对双方进行释法与劝解。针对案件争议焦点问题,法官许传健再次向双方说明鉴定风险问题及利害关系,指出无论鉴定结果如何,终有一方将扩大经济损失,希望大家换位思考,多为彼此考虑,顾念邻里之情。 

经过办案法官与调解员背靠背、面对面多维度劝导,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纠纷在诉前被化解。 为趁热打铁彻底解决纠纷,在法官的进一步促进下,涉案业主们纷纷通过手机转账、现金现场给付了孙某赔偿款,一起涉及多户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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