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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受高息引诱,四人被骗55万元!

  发布时间:2021-09-29 10:12:31


近日,阳明区法院依法审结一起诈骗犯罪案件,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

 2018年开始,被告人范某在网上倒卖马克币,赔钱后,向朋友借款2万元,因无力偿还,向孙某等人高利息借款,多次借款后因无力承担高额利息,遂开始诈骗。范某先后对邻居李某芳、李某洋及朋友吴某谎称其在某小额贷款公司工作,正在帮别人做垫还信用卡业务,可以挣取高额利息。以此为由,先后让李某芳等人出资,由其操作,定期给付高额利息。范某承诺1万元本金就可每周得到500元的分红(利息)。李某芳、李某洋、吴某开始尝试投钱,后吴某又介绍朋友高某加入,相信后四人分别多次将钱款交给范某,范某收到钱款后没有用于信用卡垫还业务,将钱款偿还了自己的高利息借款及支付李某芳等人的所谓分红(利息)。

 一开始,范某通过手机银行、支付宝、微信转账方式每周一次给被害人分红,但好景不长,范某编造理由改为每月一次分红,最后一直拖延未再分红。 诈骗手段 其实范某的骗术很简单,就是用被害人的投入本金给付被害人的利息及返还部分本金,营造盈利的假象。

 2018年至2019年之间,四名被害人先后多次被范某骗取共计55万元。

案发后,范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范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款,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依法予以惩处。鉴于被告人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符合自首规定。最终判处被告人范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万元;退赔四名被害人共计55万元。 

法官提醒 “骗子”诈骗方法不断变化,但以高回报率作为诱饵始终是其不变的手段,俗话讲“你惦记的是利息,他惦记的却是你的本金”,故提醒大家,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受高息引诱而蒙蔽了双眼,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最终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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