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添加收藏 / 设为首页
  首页 法院概况 新闻中心 司法公开 诉讼指南 扫黑除恶 打官司不求人 法院执行 人民陪审 庭审直播录播 中国裁判文书网 民意沟通 预算公开 决算公开

 

【我为群众办实事】抢劫电动车冲撞警察 最终被判六年徒刑

  发布时间:2021-09-29 10:14:24


近日,阳明区法院审结一起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刑事案件,依法以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六年;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张某、曹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 

2019年开始,被告人胡某在鸡西市多次盗窃电动车,将电动车电瓶拆下卖掉,后为躲避警方抓捕跑到牡丹江市。在牡丹江市,胡某很快“重拾旧业”,先后在步行街、江滨小区、铁岭镇市场、青梅大桥等处偷走多辆电动车,将电动车拆卸或整车卖给电动车维修店获取钱财。两家电动车维修店的经营者张某、曹某明知车辆来路不明,仍以明显低于市场价格多次收购盗窃车辆并卖与他人。

 一日,胡某再次来到铁岭镇某小区准备盗窃电动车。随后发现一辆停在小吃部门口的电动车并开始下手作案,当胡某拽出车钥匙孔下的两根电线连接在一起准备发动车辆时,电动车主人李某在自家阳台恰巧看见了这一幕,发现有人偷车,李某赶忙下楼阻拦,又正巧遇到了正在入户走访的民警张子杨,在向民警说明情况后,二人一同赶往盗窃现场。 此时,胡某已成功发动车辆向小区门口逃窜,民警张子杨上前阻拦并大声喊道:“警察,别动!”,挥手让其停车,但胡某非但不停车还继续驾驶电动车向民警张子杨冲去,在将张子杨撞倒在地后开车逃离现场。

后胡某在逃窜至铁岭镇市场被赶来支援的民警王阳成功拦截,但此时的胡某心意已决,继续撞向民警,民警王阳上前一把抓住胡某驾驶的电动车,胡某仍然没有停车将王阳拖拽十米多远,一番惊险过后,胡某终于被赶来的其他民警及群众当场抓获。民警张子杨、王阳均不同程度受伤。 

判决结果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胡某在盗窃过程中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被告人张某、曹某明知涉案电动车系犯罪所得而予以收购,其行为均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最终被告人胡某犯盗窃罪、抢劫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被告人张某、曹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六个月。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