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9日,阳明区法院召开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民事审判庭副庭长李坤通报了相关工作情况。邀请了牡丹江市电视台、牡丹江晨报媒体参加。
近年来,阳明区法院坚持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合法权益保护的并重,坚持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坚持保证用人单位的生存发展。以专业法官会议和裁审衔接制度为依托,不断强化业务研讨和总结,加强法官业务素质培养,提高业务能力。一是加强业务知识学习,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原则上分为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管辖、裁审衔接、当事人、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解除和终止、其他事项8个部分。通过归纳整合,更加有利于广大劳动者、用人单位完整、系统地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调解仲裁法等有关法律内容,依法维权。以裁审衔接部分为例,处理劳动争议主要依赖于调解、仲裁和诉讼3大程序,理顺诉裁衔接程序是解决劳资纠纷、畅通劳资关系的主要途径;通过对原有4个解释中涉及裁审衔接的条文归纳整合,例如依照调解仲裁法相关规定,对先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情形作了完善,进一步规范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处理程序,促进裁审衔接。二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切实保障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时,坚持正确的审判理念,着眼于协调好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关系,平衡双方合法权利,积极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同时有效开展联系企业活动,了解新形势下企业的司法需求,探索劳资矛盾产生的根源及解决办法,帮助企业规范经营管理,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三是延伸司法审判职能,强化源头治理。定期深入走访企业,通过与企业座谈,针对企业提出的劳动合同签订、试用期管理等方面的法律问题进行解答和指导。通过审结案件,分析企业的用工法律风险,引导企业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预防化解劳资矛盾纠纷;通过普法宣传,增强劳动者的依法维权意识,提升劳动者自我保护能力,引导劳动者理性维权。
在今后工作中,阳明区法院将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切实发挥人民法院在劳动争议多元化解中的引领、推动、保护作用,突出重点,统筹兼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