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人王某与被执行人刘某系多年好友。2018年,刘某因个人原因向王某借款3万余元。借款到期后,刘某久拖不还,王某多次催讨未果后遂将刘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生效后,刘某未在期限内履行法定义务,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局副局长初长青第一时间查封了刘某名下所有账户,但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由于刘某电话处于停机状态,法官也始终未联系上刘某。随后,法官利用所掌握的刘某的身份信息,通过核对微信、支付宝等系统上预留的联系方式,经多次尝试最终与刘某取得联系。
经过协商,王某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承诺将于今年11月前偿还欠款。可眼看着还款日已过,刘某始终未还钱,人也不知踪影。面对法官的多次电话敦促,刘某均以各种理由拖延,一再表示“过两天”、“再等等”。
近日,王某发现刘某微信朋友圈发了一条动态信息,信息显示其正在市内某影院观看电影,立即将这一重要线索提供给执行法官。随后,法官迅速赶往现场,成功将刘某堵截。
刘某万万没想到,自己发的朋友圈成了法院执行的“GPS”。慑于法律权威,刘某当场表示会履行义务。次日,在法院执行局,刘某履行全部案款3万余元,案件圆满执结。
近年来,阳明区法院为更好、更高效地办理执行案件,积极适应新情况、巧用新方式处理案件,利用微信、qq、抖音等新媒体辅助查人找物已成为常态,用足用活执行措施,切实加大执行工作力度,最大限度维护合法权益,捍卫法律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