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阳明区法院受理了一起涉民生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李某与刘某二人为多年好友。今年9月,李某家中有急事,向刘某借款10万元,承诺1个月内偿还,刘某作为其好友,自然不能坐视不管,于是第一时间帮助其筹到10万元借款,助其渡过难关。但事后李某却不断推脱,以各种借口拖延还款,这可把刘某气坏了。我把你当兄弟,你拿我当提款机,于是在今年10月中旬,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进入执行程序。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该案件系涉民生案件,为尽快帮刘某追回欠款,执行局副局长初长青同志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耿某的财产情况,并第一时间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及相关可供执行的财产。在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刘某到法院,就还款方式进行协商。起初李某说想办法筹钱,一月内给付完毕。时间到了之后,李某食言称自己家中还需大量资金治疗病人,没有偿还能力现在,因此无法在规定时间内予以偿还,请刘某在给他两个月时间进行筹钱。双方协商了一下,又定了一个还款时间,不出意外李某又食言了,说自己家人病重,暂时无法偿还。而在调查过程中,申请人刘某向法院提供了一条重要的财产线索,初长青法官依照该线索发现李某每月账户都有固定收入入账,于是对于该笔款项进行了详细的调查,调查发现李某有正当工作,每月按月开支,且固定收入较高。于是便将双方约至法院,主要从还款的方式上与双方进行沟通。由于李某家中确实有特殊情况导致不能一次性还款,经沟通协商,本院决定在保留李某基本生活费的基础上,每月进行按月扣划4000元,用以偿还刘某。案件顺利执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