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原本是最亲近的人,可一旦感情破裂往往会“反目成仇”。最近王女士来到阳明区法院立案,原因是王女士与杨某因感情破裂而离婚,离婚后杨某却拒绝履行身为父亲的责任,并且并未给付抚养费。这让王女士感到非常气愤。
王女士与杨某生育了两个儿子,可因为感情不和,经常发生争执,两人决定离婚,依据法院的判决,由王女士抚养两个儿子,杨某则每月给付抚养费。可是杨某并不是个合格的父亲,不但对儿子漠不关心,还拒绝给付抚养费,自2016年两人离婚后,杨某从未给付过抚养费,尽管王女士多次催促也无济于事,王女士独自一人抚养两个孩子,生活上受尽了艰辛与苦楚,这无疑让两人的矛盾日渐深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为尽快帮助这位可怜的母亲,执行局副局长初长青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杨某的财产情况,并第一时间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及财产。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将二人约到法院当面进行沟通。双方一见面就发生了争执,双方各执一词,自说自话,情绪都十分激动,场面一度有些失控。彼时情景,法官完全可以对被执行人杨某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但为了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初法官采取了一种“温柔”的方式。常言道“清官难断家务事”,虽然法官解决不了他们生活中方方面面的问题,但倾听是对当事人基本的尊重,执行人员耐心倾听双方的诉说,让他们把各自的苦诉完,然后抓住时机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苦口婆心循循善诱,真情感动春风化雨,滋润了双方当事人的心田。
面对当事人的抵触情绪,执行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向双方当事人讲明法律规定,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经过初法官的耐心劝导,杨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还款义务,案件顺利执结。
法律规定: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必须履行,拒不履行的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强制执行包括、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过程中所有产生的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