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法院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做好反腐倡廉工作有着积极的意义。阳明区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审判执行工作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不断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建立长效机制,有力促进了法院反腐倡廉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建立教育提醒机制。强化干警的思想和理念教育,筑牢反腐倡廉的第一道防线。定期召开反腐倡廉警示会,通过大量的正、反面案例和事实,警示、教育干警时刻都要坚守思想道德防线,时刻以法律和廉政准则为镜,做一名合格的人民法官;完善廉政建设教育基地,在图书馆设立廉政书架、在院史馆影音播放系统播放廉政教育片、在阳明法院网和法院局域网开设法苑廉政专栏,传播法院廉政文化;对重要岗位的办案法官,纪检监察室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廉政谈话、思想教育、打招呼提醒等方式,提高干警廉洁自律和反腐倡廉意识。
二是建立监督排查机制。创新监督理念和监督方式,着力构建多层次、全方位、立体式“大督察”体系。向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内容包括“是否违反五个严禁、是否吃请受礼索要财物、是否热情服务当事人”等,便于当事人进行监督;聘请来自人大、政协、党政机关、乡镇、企业等不同社会层面廉政监督员,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公布院长信箱和院长专线,加强社会监督;建立干警廉政档案,结合标准化管理实施方案,对干警进行量化考核。
三是建立追究问责机制。以“零容忍”的态度叫响法官队伍“零违纪”的口号,捍卫公平正义的防线。建立法官问责制,对构成违法违纪审判的案件,通过谈话诫勉、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限期整改、停职检查等方式实施问责,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正;建立领导问责制,案件一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除对直接责任人作出严肃处理外,还要坚决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的责任;建立合议庭成员责任追究制,合议庭审理的案件登记在每个合议庭成员名下,纳入绩效考评,案件出现问题同等追究责任。
四是建立分段集约机制。深入调研,全面分析,建立健全分段集约机制,实施风险防控。加强了对执行局这样的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权力分解,率先提出并实行分段集约执行新机制。打破原先“包案到底”的执行模式,取而代之的是由“执行调查组”、“综合结案组”、“裁决审查组”三个办案小组链成的一条执行“流水线”的全新执行模式。使执行任务更具体,责任更清晰,时限更严格,监督更直接,实现了结案、控访、防腐三个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