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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轿车被撞坏 不要赔偿要换车

  发布时间:2012-10-25 09:11:44


    摩托车撞上了一辆崭新的轿车,事故发生后,摩托车车主王先生正积极准备赔偿,但轿车车主不依不饶,非要王先生赔她一辆新车。这个说法到底合理吗?日前,办案法官通过讲述真实的案例解答这一问题。

                                      旧摩托撞上新轿车

    市民王先生在阳明区开了一家小饭馆,为了方便送餐,购买了一辆二手摩托车,没承想还没使用几天就出了事故。几个月前,王先生在光华小区附近送餐时,为了躲避路边的石头,结结实实地撞上了姚某开的轿车。对方下车后将王先生一顿数落,王先生连忙道歉,连声承诺会负责赔偿到底。后经交警部门认定,王先生确实负全责。

    但让王先生没有想到的是,姚某不同意维修,而是要求赔偿一辆新车。据姚某讲,这辆车是结婚时父母送给她的礼物,刚刚买到手几个月,平时如宝贝一样爱护,车身连一处划痕都没有。结果,被王先生撞坏后需要大修,这让她非常心疼。对于姚某提出的苛刻条件,王先生则明确表示,他没有经济条件换新车,只能进行维修赔偿。

                                        讨新车于法无据

    据法官讲,在该案中,王先生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一一七条规定,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由此可以分析出,根据法律规定,当财产遭受侵害的情况下,有着恢复原状、折价赔偿两种承担责任的方式。

    这种财产类侵权的赔偿作用主要体现在对受害人的损失弥补。也就是说,现有财产或物品遭受损失后,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恢复。所以,恢复原状,才是侵害赔偿时的首选。折价赔偿,只有在损失发生后不能恢复原状,或者很难恢复、恢复成本远远大于折价赔偿的标准时才能适用。

    本案中,当姚某的车辆遭受损失后,还是应当由王先生进行恢复原状方式的赔偿为佳。至于向对方讨要一辆新车的要求于法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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