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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阳明区法院四项措施提高庭审直播质量

  发布时间:2022-04-28 20:24:04


庭审直播是树立司法权威的重要方式,是实现程序公正的重要措施,为规范庭审活动、推进庭审公开、提高办案质量,全面加强司法公开及信息化应用水平,阳明区法院采取四项举措,进一步提升庭审直播率及庭审直播质量。

一是在原有制度上修订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的指导性制度,将“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纳入庭审直播原则性规定中。二是在原有庭审直播制度的基础上提高公开要求,将“对于公众关注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具有法制宣传教育意义的公开审理的案件进行庭审直播、录播”规定成符合推进庭审直播常态化的内容,以最高人民法院规定为指导,要求“所有公开开庭的庭审活动原则上均通过互联网直播”。三是在制度中进一步明确庭审直播案件的范围,对于贴近当事人个人隐私、名誉的案件,如民事案件中当庭调解的案件以及涉及婚姻、继承、抚养、赡养等案件,刑事案件中关于侮辱、诽谤、遗弃等案件,明确规定是否进行庭审直播。四是积极组织各审判业务庭室书记员开展庭审直播系统操作培训活动,由本院网络技术管理人员对庭审直播系统以及庭审直播工作中需要注意的问题进行详细地讲解,有效提升书记员对庭审直播设备的操作水平及信息化系统应用的能力,充分认识庭审直播的重要性,为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下一步,为了更大程度、更大范围地实现庭审公开,保障庭审直播质量,让司法公正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阳明区法院将继续加强机制建设、夯实基础保障、强化监督管理,进一步确保庭审直播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通过更高效更便捷的技术手段,尽可能以庭审直播这种鲜活的方式,将法院司法活动最核心的部分进行最彻底的实时公开,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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