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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力作风建设】阳明区法院加强司法救助 彰显司法关怀

发布时间:2022-05-19 15:25:46



阳明区法院牢记为民宗旨,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立足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一案一策”开展多元综合帮扶,运用司法救助修复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对生活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力度。2022年截止目前共为3名申请执行的特困群众发放司法救助金13万元。

2020年10月,被告皋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核载7人,实载9人)沿绥满高速由牡丹江往绥芬河方向行驶,途中车辆发生侧翻,造成车上人员被告皋某、原告刘某明等人受伤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交通管理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被告皋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原告刘某明无责任。法院审理判决被告皋某赔偿原告刘某明各项损失10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没有履行给付义务,原告刘某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法院执行,被告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故刘某明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为解决当事人实际困难,法院第一时间进行立案调查,在了解申请人高位截瘫,生活无法自理,无固定收入,生活特别困难的实际情况后,启动司法救助程序,成功为刘某明申请司法援助金并发放到位。同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给予申请人多元化救助。

开展司法救助工作充分体现了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在今后工作中,阳明区法院将始终坚持“救急救困、应救必救”原则,强化责任担当,主动履行司法救助职能,为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最大限度的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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