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第一章第十三条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
随着第29个国际家庭日的到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有力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实施,近日,阳明区法院联合阳明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检察院,在阳明小学共同举办了一场以“送法进万家,家教伴成长”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受到学生家长的欢迎和点赞,取得了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
本次活动,发放《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宣传单近百份,解答学生家长法律咨询二十余人次,为家长提供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重点着眼于如何树立科学的教子理念,注重家风、道德、品行、身心健康、言传身教等方面的培养,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三观和行为习惯,形成积极乐观的心态、锻炼强健的体魄、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磨炼坚强的意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将家庭教育由“家事”上升为“国事”,开启了父母“依法带娃”的时代,给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提供了法治保障。下一步,阳明区法院将坚持发挥审判优势,延伸审判职能,与区妇联、区教育局、区检察院等开展深入合作,采用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方式,推动全社会形成合力,引导广大家长切实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