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公告
发布时间:2023-03-27 14:11:17
刘志会、赫晓华:
本院受理原告张承坤与被告刘志会、赫晓华、林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作出(2022)黑1003民初517号判决书,该判决书中存在笔误,本院已作出补正裁定,现依法向你送达。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三年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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