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明区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初长青接到了一个电话,"法官,我现在就还钱,麻烦你们把我的银行卡解冻吧!"被执行人王某、陈某母子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这是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原告为中国工商银行某支行,被告为王某、陈某母子。被告因购房向原告申请二手住房购置贷款,贷款发放后还款业务逾期多年,法院审理后判令被告偿还原告贷款本金及利息等20余万元。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办案法官经多方查找均无法联系到被执行人,到其住所后发现被执行人已不知去向,经走访得知其户籍地为安徽省,现具体住址不详。
随后,办案法官及时运用网络查询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状况,同时到各大银行进行实地查询,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金额的账户,法官立即对其账户进行冻结。发现账户被冻结后,着急的被执行人主动现身,联系办案法官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本案中由于被执行人未按期还清银行贷款,法院采取了冻结银行卡的强制措施,若其在后期还不履行,还将面临列入失信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拘留等强制措施。诚信是每个公民的基本道德准则,冻结存款等措施是司法工作中的重要手段,有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迫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