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阳明区法院开展“6.5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6-19 10:02:46
世界环境日为每年的6月5日,它的确立反映了世界各国人民对环境问题的认识和态度,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今年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我国的主题是“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
为进一步提高人们自觉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意识,阳明区法院民庭庭长吕彦君来到青梅村开展普法宣传讲座。讲座中,吕彦君庭长围绕《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湿地保护法》《黑龙江省湿地保护条例》等与人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讲解,倡导大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培育绿色文明风尚,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用实际行动保护我们共同的家园。
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生产和生活的必要条件。阳明区法院将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尊重自然,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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