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阳明区人民法院开展“全国生态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3-09-26 15:42:2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生态文明思想,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8月15日上午,阳明区人民法院深入铁岭镇开展首个全国生态日的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我院综合审判庭干警精心准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宣传资料,向过往群众和市场工作人员悉心讲解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及破坏生态环境需承担的法律后果,解答与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态环境资源方面的法律知识及典型案例,引导群众提高法律意识,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此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6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下一步,我院将继续延伸审判职能,积极贯彻落实绿色经济发展战略,运用多种手段开展保护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切实提高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法律意识,为阳明区绿色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的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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