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21 13:59:08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1)黑1003执579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赵帅雄、郑慧佳与被执行人胡晓波、杨秀秀合伙协议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胡晓波、杨秀秀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经申请执行人赵帅雄、郑慧佳申请,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现发布悬赏公告如下:
查找被执行人胡晓波、杨秀秀的可供执行财产。
被执行人:胡晓波,男,汉族,身份证号码:231021197506060316,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东七条路东华苑二区1栋16单元703室。
被执行人:杨秀秀,女,汉族,身份证号码:231003197607132080,住黑龙江省牡丹江市阳明区东七条路东华苑二区1栋16单元703室。
执行依据:(2021)黑1003民初473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480000.00元。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隐匿、转移的财产线索(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除外),经查证据属实使申请执行人的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行的,申请执行人承诺以执行到位金额的5%(含税费)作为悬赏金予以奖励。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悬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自行分配。
本院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本院声明:举报人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
悬赏举报电话:0453-8809933
联系人:孙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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