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通过多元调解成功调解了一件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钟某在澳大利亚工作,刘某在澳大利亚留学,双方因此相识并成为好友。刘某因生活挥霍、铺张浪费等原因
2021年2月至5月分6笔,陆续向钟某借款52500澳元,折合人民币272 242.75元(2021年5月13日汇率),双方约定借款利率及还款时间,截止还款日刘某一直未将借款清偿,无奈之下钟某向本院起诉,请求刘某归还借款。
我院诉讼服务中心在了解案件情况后,认为本案虽是涉外案件,但是该案件事实清楚,可以首先进入诉前调解程序。本案由我院驻院调解员张桂英进行调解,本案刘某因在澳洲留学,由其母亲代为进行调解。张桂英调解员详细讲解了民间借贷的相关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在耐心、细致、公平、自愿的调解下,刘某的母亲愿意代刘某偿还借款且以后对刘某严加管束,取得了原告钟某的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刘某母亲即时履行,原告钟某向本院撤回对被告刘某的起诉。
近年来,阳明区人民法院积极推行多元化解纠纷解决机制。对于诉求明确、案情相对简单的案件,尽量做到把矛盾解决在诉前,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减轻了法官的审案压力,切实有效的提升了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