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快速发展的经济环境下,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已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作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机关,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如何平衡执行效率与企业发展,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重要课题。
案情简介
近年来,黑龙江某有限公司在我院有一系列案件。立案执行后,我院高度重视,组织执行法官对该企业系列案件进行深入研究。执行法官通过查阅卷宗、调查取证等方式,详细了解了案件事实及双方当事人的情况。在充分了解案情的基础上,执行法官认为,若直接采取查封、冻结等强制措施,虽能迅速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权益,但很可能给被执行企业的正常经营带来严重影响,甚至导致其陷入困境。
为了避免直接查封带来的负面影响,执行法官决定采取善意文明执行的方式,努力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多次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诉求,并积极寻求双方和解的可能性。一方面,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企业黑龙江某有限公司释明法律规定和拒不履行的后果,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同时,执行法官也充分考虑到被执行企业的实际情况,向其解释了强制执行可能带来的不利影响,并鼓励其主动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纠纷。另一方面,执行法官也积极向申请执行人解释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和目的,引导其理性对待执行工作,并鼓励其从长远利益出发,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在执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企业黑龙江某有限公司承诺在一定期限内分期支付。同时,申请执行人也同意给予被执行企业一定的宽限期,以缓解其经营压力。
该企业系列案的成功执结,是法院在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一次生动实践,既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被执行企业因强制执行而陷入困境。同时,也体现了法院在执行工作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注重平衡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阳明区法院将继续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的理念,不断创新执行方式和方法,为民营企业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贡献更大的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