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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为民如我在诉 锦旗送到阳明区法院

  发布时间:2024-07-02 15:11:55






近日,阳明区法院调解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与被告的纠纷彻底化解,取得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承办该案件的范晓丹法官、立案庭法官助理魏本亮、许传健、调解员张桂英也收到了当事人送来的锦旗。

案件详情

被告违章驾驶车辆与骑自行车的原告发生刮撞,导致原告腰椎骨折。经过交警部门的调查,被告被认定为事故全责,原告无责,由于被告拒不向原告履行赔偿义务,原告起诉至阳明区法院。

如我在诉

当事人来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立案庭法官助理魏本亮在了解到原告年事已高且身患重病,发生交通事故之后腰椎骨折行动不便的情况后,积极回应当事人司法需求,耐心地协助当事人完善诉讼材料,完成立案程序,并将诉讼材料迅速转到诉前调解工作组,告知诉前调解工作组原告基本情况,请他们第一时间安排专人负责这一案件。

我院立案后,考虑到原告特殊情况,在案件诉讼过程中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立案庭法官助理许传健积极联系当事人,帮助当事人答疑解惑、释法明理,加强双方当事人沟通,我院委派专职调解员张桂英与当事人沟通协商。张桂英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讲解了机动车交通事故相关法律,当事人双方基本达成协议。后本案承办法官范晓丹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迅速了解案情,安排开庭时间,依法开庭对案件进行审理,帮助当事人加快审判流程,缩短案件审理时间,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在范晓丹法官耐心、细致、公平、自愿的调解下,双方当庭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庭给付了赔偿款,至此,案结事了。
阳明区法院深入践行“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为当事人提供一条省时、省力、省钱的纠纷解决途径,使当事人避免了进入繁琐的诉讼程序,减少了讼累,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连连感激和充分肯定。本案当事人将锦旗送到办案法官范晓丹、立案庭法官助理魏本亮、许传健、调解员张桂英的手中,感谢阳明区法院尽心尽力为民办实事、解难题。

典型意义

“近年来,诉前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愈发显现,加快了纠纷化解速度,减轻诉讼成本,帮老百姓切实解决困难。阳明区法院立案庭干警会继续抓实抓好公正与效率,让当事人享受到更加专业、温情的司法服务。”立案庭庭长柳兆斌介绍说。

“司法审判工作,说到底是一项“守心”的工作,在审理案件的时候法官多下点辛苦,始终把老百姓的难事当成自己的家事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用心用情用力办好每一件“小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承办法官范晓丹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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