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播种起纠纷 村委求助找法庭
2024年6月初,五林镇西桥村书记到五林法庭寻求帮助,起因是该村的村民高某在春天时雇佣了本村村民谭某帮忙播种,待种苗破土后发现植株过密,影响作物生长以及产量,高某找到了村委会解决纠纷,村委会进行多次调解后,未能达成和解,遂向法庭求助。
法官下村化干戈 指导调解促和谐
五林法庭法官了解经过后,为化解矛盾,主动下村进行调解指导,在村委会听取了双方的主张。高某称播种时就发现用籽多,要求谭某进行调整,但是谭某调整错误,造成植株太密了,要求谭某给间苗或者赔偿间苗的人工损失。谭某称自己用播种机播种没有任何问题,苗间距是正常的,不影响作物生长及产收,是因为播种时高某总是将机器调来调去,机器老旧,调的不能精准播种。而且播种时高某没有异议,谭某驾驶播种机不能看见播种情况,而高某在播种机后面应该知道播种密度,应当及时制止。
指导法官了解双方的诉求后,与村调解员、村委会干部及双方当事人到高某以及谭某的地里都进行现场调解。经过法官的指导,谭某将收取的播种费用返还给了高某,高某自行对作物进行间苗,高某与谭某达成了和解,纠纷在成讼前得到了化解,节约了诉讼资源,保障了群众的利益。
下一步,阳明区法院将积极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加大诉前调解力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的司法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