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法院审理的一起返还原物案件
被《新闻夜航》节目播出
张某与王某因车辆返还问题发生矛盾
闹上法庭
看法院如何判决
法院审理
2022年12月19日,原告王某贷款购买了奥迪A3L车辆一台,并办理了抵押登记,该车辆所有人登记为原告,原告按期偿还车辆贷款。原告与被告原系情侣关系,2024年5月26日,双方签订《赔偿协议》一份,约定:原告赔偿被告2万元,于2024年7月25日前付清,被告自签订协议之日起将案涉车辆返还给原告。协议签订后,被告并未返还车辆,原告遂起诉至阳明区法院。
法院经审理查明:本案中,原告系案涉车辆的合法权利人,被告基于与原告系情侣关系占有使用案涉车辆,但双方已协议约定被告应于2024年5月26日将案涉车辆返还原告,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仍继续占用使用案涉车辆无合法依据,属于无权占有,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案涉车辆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
法官说法
阳明区法院立案庭庭长柳兆斌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阳明区法院立案庭法官崔思敏
本案中,原告系案涉车辆的合法权利人,被告基于与原告系情侣关系占有使用案涉车辆,现被告未经原告同意仍继续占用使用案涉车辆属于无权占有,故原告要求被告返还案涉车辆的请求,本院予以支持,被告应将车辆返还给原告。
法官提示
任何人应当尊重和不得损害他人的财产权利,在没有法律根据或者合同依据的情况下,切忌非法、私自、占有他人动产、及不动产,善意占有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应积极寻找财产权利人并将占有的财产返还给权利人,占有他人不动产或者动产期间为此支出了维护、保管和管理等费用的,占有人可以要求权利人予以补偿。占有人没有合法依据恶意占有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的,要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有纠纷,第一时间通过诉讼、仲裁、人民调解等方式解决,免得“赔了夫人又折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