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主播成为一种新的就业形式,一些主播与公司签订合同,对该公司产品进行网络宣传销售。但由此而来主播与公司之间的纠纷,也随之不断涌现......
近日,《新闻夜航》节目播出了牡丹江市阳明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网络主播讨薪案件。面对新业态、新情况,执行法官主动出击、积极调解,最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及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
基本案情
某公司通过中间人张某招聘了十余名主播,与主播签订合同,通过网络对该公司生产的商品进行网络销售。开工资时,该公司称工资已给付中间人张某,然而张某已不知去向,无法联系。大家认为合同是与公司签订的,工作的地点在该公司,所使用的宣传账号也属于该公司,工资应该由公司直接支付给本人,不应支付给中间人张某。为此,十余名主播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仲裁委员会裁决该公司应在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工资收入。该公司不服仲裁裁决向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请求撤销仲裁裁决。中级人民法院在调查审理后,依法驳回该公司申请,维持裁决内容,并督促该公司履行义务。
然而,该公司仍旧不履行还款义务,主播们多次与该公司沟通无果,无奈到阳明区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随即对案件进行了更为全面深入的分析。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第一时间冻结了其银行账户及财产,采取分开约谈的方式避免双方见面导致矛盾再次升级。在与双方多次沟通充分了解案情后,执行法官刚柔并济,向被执行人释法明理,耐心劝导,释明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并告知其可以向中间人提起诉讼,但不能以此为由拒不履行支付义务。经过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说后,被执行人终于认识到自己需要承担的责任和违反法律的后果,主动履行还款义务,同时也在本院对中间人张某提起了民事诉讼,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法官说法
生效的仲裁裁决书具有强制执行力,自觉履行生效判决、裁定是每一名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本案中该仲裁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有履行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执行人将钱给付中间人张某,只有通过另行提起民事诉讼追偿而不能以此为由抗拒执行。如果不履行法律义务,本院将会强制冻结该公司的账户并查封财产,该公司也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所以通过法院对被执行人的释法明理工作,被执行人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履行了还款义务。
法官提示
近年来,直播行业兴起,但主播、经纪公司、直播平台等时常发生法律纠纷,网络直播是新兴行业,相关从业者要提高法律意识。本案实现了对主播个人利益的实质保护,为直播行业健康发展提供法律保障。下一步,阳明区法院将继续创新执行举措,提高执行质效,接纳网络直播特性,及时转变司法价值理念,凝聚司法合力,提升司法能力,促进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纠纷的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