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明区法院陆续收到了三位当事人送来的锦旗,分别赠予阳明区法院执行局王煦开法官和孙雷法官,每面锦旗都承载着人民群众对法院秉公办案、为民解忧的赞赏与感激,更是对法院干警的认可与激励。
01.尽“执”尽责暖民心
阳明区法院在执行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过程中,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规避执行,拒不还款。俗话说的好,“躲得了初一,躲不过十五”,阳明区法院执行法官决定对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2023年8月,阳明区法院审结了一起案件,判决被告自愿给付原告租赁设备款并承担利息。判决生效后,因被告未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向阳明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办案法官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责令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对被执行人名下财产进行线上、线下调查,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办案法官进一步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但被执行人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逃避法院执行,最后竟然和办案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拒绝接听执行法官电话,不知所踪。办案法官多次到被执行人所留地址和其所在社区调查寻找,均没有找到被执行人。通过不懈努力,办案法官最终得到线索,终于找到被执行人并将其带回法院。被执行人始终声称没有钱履行义务,最后当法官准备对被执行人决定进行拘留后,被执行人才将本案判决文书内容全部履行完毕。
诚信乃立人之本,作为被执行人,应当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尊重生效法律文书,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采取外出躲避、拒接电话、隐匿行踪等方式逃避执行,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02.心系民众解忧困
2023年10月,吴某与刘某因夫妻感情破裂经法院判决离婚,本案双方均要求抚养孩子,婚生两个孩子现均已满八周岁,经询问两个孩子意见均表示要求由吴某抚养,且自2016年起两个孩子随母亲吴某居住至今,从有利于子女的权益和健康成长的原则及双方的具体情况,阳明区法院确定婚生两个孩子由吴某抚养为宜,由刘某每月支付两个孩子抚养费每人1100元。判决生效后,吴某多次与刘某沟通无果,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均在外地,执行法官积极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线上协商,通过语音、视频通话等方式进行沟通。鉴于抚养费是未成年人生活的重要经济保障,以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亲情维护为切入点,经过执行法官多次耐心劝说、释法析理,刘某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按期支付抚养费。“法官放心吧,我以后一定多关心孩子,按时支付抚养费。”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抚养孩子是每个父母应尽的法定义务,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夫妻离婚而改变,夫妻双方都应对孩子承担抚养义务。拒不支付抚养费不仅会损害未成年人的学习生活,更违背了法律法规。
一面锦旗,一声感谢,一份责任。阳明区法院将继续立足审判工作实际,持续坚持“如我在执”司法理念,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难题,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件案件,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人民法院为群众办实事、解民忧的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