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之计在于春,新年伊始,为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全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阳明区法院执行局开展“雷霆2025”执行行动,恢复执行一件借款合同纠纷案。
基本案情
张某于2023年9月首次向阳明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某某,经过调解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协议约定张某某于2024年2月偿还全部借款。因张某某到期未履行和解协议,张某于2024年2月申请恢复执行。恢复执行期间张某某承诺以每月收入100元分期偿还借款,双方再次达成执行和解。
履“执”不停
2024年11月,张某某银行卡受限,执行法官多次催促其进行处理,其以多种理由推脱,致使收入无法执行,本案依据张某申请再次恢复执行。2024年12月至2025年1月,执行法官多次到张某某家中告知其家属并张贴传唤通知书,被执行人张某某明知法院执行法官到来,故意出门躲避。
经过多次走访调查,执行法官发现其时常不在村里居住,在村里居住的情况下也早出晚归。经过与本院法警队研讨,本案采取“黄昏时间行动”,持续关注张某某的行踪,经过一个多月的持续奋战,终于2025年2月7日发现张某某的行踪轨迹并将其传唤至阳明区法院。
到达法院后,执行法官多次告知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其仍拒绝履行。因张某某有履行能力,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在有收入的情况下以恶劣手段规避执行躲避传唤,明确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本院于当日依法对其作出拘留15日的处罚。
尽“执”尽责
活动过程中,所有参与执行活动的干警积极备战,收集相关线索,依法运用执行强制措施,因案施策、攻坚克难,为2025年开年画上了浓墨重彩的一笔。
下一步,阳明区法院将持续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持续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秉持“如我在执”理念,把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作为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执行力度,依法用足用好执行措施,提高执行速度、增强执行精度、彰显执行温度,以实实在在的执行成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