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市“三清”工作会议精神,化解社会矛盾,息纷止争,案结事了,彻底解决“清积案、再积案、再清理”的恶性循环问题,夺取清理积案的全面胜利,阳明法院从司法为民和稳定大局的角度出发,通过五项措施,认真部署,全面落实,积极开展“三清”工作。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三清”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严谨、务实、全方位的“三清”工作方案,形成了“院长亲自抓,主管院长具体抓,庭室长直接抓”的工作体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院长、主管副院长定期听取相关汇报,对每一步清理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同时,分管院长与各庭室长签订目标责任状,各庭室长与承办人签订目标责任状,对工作任务、时间和追究责任进行了量化。
二是摸清积案底数。本着“严肃、认真、客观、负责”的态度,对信访、执行、诉讼积案一件不漏的进行梳理和排查,并对排查出的案件建立了台帐,归档保存。各庭室每周要上报一次由主管院长签字的积案清理统计表,由审管办相关人员进行对比分析,全面统计,为“三清”工作领导小组提供准确数据,以便随时进行工作调整和工作部署。
三是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通过“定人员、定领导、定措施、定期限、定目标,重点案件领导包案”的“五定一包”工作责任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重点案件一案一议,一案一策,包案领导要亲自组织协调,分析研究案情,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找出路。同时,根据清理积案的情况,及时进行分析、总结。
四是实行例会制度。每两周召开一次由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三清”工作阶段会议,听取各庭室工作汇报。其中,重点听取清理积案工作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及时作出协调和安排。各庭室每周召开庭务例会,听取承办积案法官上周工作进展情况,并对下周工作作出计划。
五是加强协作配合。主动向上级法院及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等部门汇报,争取在案件排查统计、化解处理、责任查究等方面的支持。加强与司法局、信访、财政、法制办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三清”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