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法院利用网络查控系统功能实现首例异地查获扣划
阳明区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挂牌及网络查控系统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工商、房产等执行联动部门点对点网络对接的成功标志着法院执行工作进入到信息时代。近日,阳明法院执行局依托网络查控系统的强大功能,实现首例异地查获扣划被执行人存款。
被执行人周某是牡丹江人,据申请人反映他在吉林某地有工程项目,基于此,阳明法院执行员从该案件立案之日起,多次往返牡丹江与吉林两地,查找周某在牡丹江和吉林两地的银行帐户和可能存在的其他财产,但均无所获。正在申请人和执行员都感到筋疲力尽、无计可施时,11月24日,阳明法院进行了执行网络查控系统联网测试。11月25日上午,该系统正式试运行,阳明区法院执行局即通过系统要求查询被执行人周某的外地银行账户信息。12月8日上午,农业银行反馈查询结果显示,被执行人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农行有开户,并且账户上有存款足以偿还该笔债务。得知该结果后,阳明区法院执行庭法官立即赶赴内蒙古,对账户进行扣划。原来用了半年时间都查找不到的银行存款,在执行网络查控系统上仅用了几秒钟的时间就有巨大收获。在这起案件中,网络查控系统的高效反馈和执行法官迅速行动相配合,极大地提高了执行办案效率,阳明法院的成功实践,说明法院利用执行查控系统实现查控被执行人异地财产成效初显,前景光明,具有里程碑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