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五一”假期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阳明区法院立案大厅迎来大批前来咨询立案的当事人,他们中许多人是在得知人民法院将自2015年5月1日起实施立案登记制后,才选择来法院咨询或起诉的。截止5月4日上午,共接待群众咨询11人次,登记立案4件,其中行政诉讼案件1件,民事诉讼案件3件。阳明区人大代表一行7人也来到阳明区人民法院立案大厅检查法院落实立案登记制度情况。
立案登记制度改革是人民法院立案制度的重大变革,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实行立案登记制度后,人民法院将改变以前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并存的审查形式,改变为形式审查。其具体要求为:实行当场登记立案;严格执行立案标准;健全包括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内的多种配套机制;强化立案服务措施;制裁违法滥诉;切实加强立案监督和责任追究。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度,阳明区人民法院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一是为实行当场登记立案做好文书准备。制定符合立案登记要求的各类型案件的一次性告知书模板以及制式的立案文书,包括接收起诉状及诉讼材料的书面凭证、一次性书面告知补全材料的制式文书,登记立案册等。二是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包括在人民公园西门进行新行政诉讼法及立案登记制度法律宣传,制作登记立案范围、立案登记流程及监督制度公示板,并上墙公示。三是全面清理和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立案“土政策”。对于法院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立案难”问题。四是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网上预约立案,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立案大厅设置与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相关部门联系对接窗口,为当事人提供更为贴心的服务。五是建立诚信诉讼制度。在立案时向当事人书面宣传诚信诉讼相关法律知识,当事人阅读后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在庭前告知的内容中,增加诚信诉讼方面的相关内容,并将非工作原因过问案件情况记录在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