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区人民法院五林法庭始建于1976年,辖区面积500平方公里,辖区内人口为5.3万人,共有24个行政村和8个自然屯,年均受案为157件。近年来,五林法庭作为牡丹江市唯一的城区法庭,高标准定位自身发展目标,积极打造“四同”法庭,努力实现“五化”目标,以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为主线,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以人民满意为目标,以争创规范化法庭为动力,积极努力地开展审判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辖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了有效的司法保障。2016年审结诉讼案件142件,无发回重审案件,无改判案件,一审服判率达100%,审限内结案率达100%,民商事调解案件实际履行率达到100%;2016年无涉诉信访案件;近两年办案质效在牡丹江中院所辖12个法庭中占位第一。2012年获市中院信访先进单位,2016年荣获“全省优秀法庭”。庭长曲国山连续多年被市中院授予“办案能手”、“调解能手”“办案标兵”“金桂兰式好法官”等荣誉称号。2015年荣获全省“调解能手”荣誉称号。2016年荣获“全省政法系统先进个人”。
多年来,五林法庭注重加强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注重加强审判管理,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努力使案件审理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并且根据辖区经济和人文特点,在审判工作中注重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利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始终把调解作为解决民事纠纷的首选方式,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了诉讼当事人、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以五林法庭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化解民间纠纷的微电影《真贰》受到上级法院的赞誉,在网上点击率很高,起到了较好的宣传作用。
一、化解矛盾纠纷,努力做到案结事了
阳明区法院五林法庭遵循调解优先理念,以追求案结事了为目标,通过大力推行“五全”调解模式,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2015年处理的一起因村民非法挖沟筑坝引发的相邻关系纠纷,就避免了一场恶性冲突事件的发生。杏树村有20户村民的耕地一侧与山相邻,地势南高北低,每到春天积雪融水就会顺着山势漫延到地的北头儿,慢慢渗下。但由于去年冬天雪大,加上开春儿这几场大雨,水势突然变大,与20户村民耕地只有一道之隔的其他15户村民为了防止自己的耕地进水,在自己地边顺道用挖掘机挖出一条排水沟后,却形成了一条土坝把水全部堵在了对面20户村民的耕地里无法排出。被淹20户村民叫来亲属朋友三、四十人携带工具到现场要强行拆除土坝,并要挖沟的村民赔偿水淹耕地的损失,而15户村民也召集众多亲属朋友到现场进行阻止,因为积水已经形成塘坝,一旦挖开将冲毁15户村民的土地。双方形成对峙局面,眼看一场村民冲突一触即发。庭长曲国山得知消息后,赶紧带人与镇政府主管农业的副镇长、包村工作队长、司法助理员一起冒雨赶往现场。“那水,哗哗的,真像小瀑布似的,看着谁都着急”。也许是这种焦急的情绪漫延,没有人愿意冷静下来理智地对待这件事情,双方剑拔弩张,一场械斗似乎在所难免。曲庭长一行人分头做双方的安抚工作,同时,曲庭长在了解事情经过时,得知开挖掘机替15户村民挖沟的是杏树村老张,而老张正是镇干部老刘的连襟,而老刘,又是经常帮助法庭化解矛盾纠纷的调解员。于是曲庭长赶紧给老刘打电话让他来现场,做老张的工作,让老张劝说挖沟的15户村民,采用控制水量,一点儿一点儿挖开土坝的方法,让水渐渐排出,避免造成更大损失,从而使土地恢复原状。经过6个多小时的释法析理和耐心劝解,最后双方不仅互相谅解,被淹20户村民还主动放弃了赔偿要求。
二、发挥人民陪审作用,巧妙化解矛盾纠纷
五林法庭充分发挥基层调解组织和人民陪审员的作用,运用大调解工作格局,利用人缘地缘优势帮助法庭化解矛盾纠纷。通过与基层调解组织及人民陪审员的相互配合,很多矛盾纠纷没到法院就被化解了,真正将矛盾化解在源头。五林法庭现有9名人民陪审员,他们术业有专攻,为法庭工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信息,调解了大量案件。家住马桥村的张志福就是一名人民陪审员,今年63岁,是个热心人,懂一些法律知识,在村里威信极高,马桥村及附近村民遇到大事小情,都愿意去他那儿问问才踏实,可以说他掌握着村里的实时动态信息,这个村及附近村的许多矛盾纠纷在他的劝和下,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了,实在调解不成要闹到法庭的,他也会通报给曲庭长。2015年一天曲庭长接到了张志福打来的电话,告诉他附近村民李某要信用社为其办理存折挂失业务与信用社代办员张某发生了矛盾争执,现在两人闹得不可开交,可能要去法庭打官司了,并且说李某之前向自己侧面询问过有关证据的问题,可以判定李某是利用了信用社代办员下账不及时的漏洞,把存折里的钱取出之后,要求挂失,从而多取一份。曲庭长得信儿后,马上到当地了解情况,他知道一旦形成诉讼,证据所指向的法律事实有可能悖离客观事实,从而会委屈了诚信,纵容了贪欲。在掌握了事件基本情况后,曲庭长与人民陪审员以及信用社方面一起做双方当事人的工作,终于使李某承认了想钻空子的事实,使代办员张某充分认识到自己工作拖延导致的严重后果,更让信用社反思自己工作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从而及时堵塞漏洞。2009年审理的一起母子间的借贷纠纷案件,人民陪审员也发挥了重要作用。2007年李某曾向其母借款2000元用于购买农用车,并给母亲打有借条。后因李母想改嫁遭到儿媳反对而引发婆媳矛盾,李母一气之下要求李某偿还借款并诉讼到法庭,但李某因惧怕媳妇与自己离婚,矢口否认借款事实。李某向法院申请了司法鉴定,在李某来法庭采集笔迹样本时碰巧遇到了同村的人民陪审员张志福,看见李某慌张的神情,张志福告诉曲庭长李某曾向他打听过关于笔迹鉴定的有关问题,二人比对笔迹,看不出“贰”字出自同一人,判断是李某故意改变书写惯,妄图骗过司法鉴定。借条上的 “贰”字是一个错字,也是一个非常有特点的字,曲庭长意识到,这个错字反映出李某平时的书写习惯,如果能找到其曾经写过的“贰”字,就能揭穿他的谎言,使他承认借条是他所写,也可以为他们母子省去上千元的鉴定费,于是决定去大队寻找线索,在一份土地承包申请书上发现了李某写的“贰”字,在证据面前,李某最终承认了借款的事实,也说出了自己的顾虑,原来妻子曾跟李某说,如果他承认欠母亲的钱,就跟他离婚。得知这一情况后,曲庭长联系了村调解委员会主任一同到了李某家做其妻子工作。曲庭长语重心长地对李某妻子说:“你两口子不让你妈找老伴,不对呀;借你妈钱不认账,也是错;你因还钱还要离婚,更是糊涂啊。这两口子过日子不易,哪能说散就散啊。”最终李某妻子既答应还上婆婆的钱,也同意让婆婆改嫁,使案件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三、 心系群众,彰显公平正义
多年来,五林法庭受理了许多离婚案件,经庭长曲国山调解有和好的,也有无法挽回判离的。法庭干警深知他们不可能让所有破碎的家庭都重归完整,但是希望尽力为他们提供帮助。在2014年审理的一起离婚案件中,考虑到被告吕某双目失明,行动不便,曲庭长和书记员亲自上门送达诉讼材料,一进家门映入眼前的景象---破旧的房屋、荒废的农具以及卧病在床的吕某,曲庭长他们就多半知道了要离婚的原因。多年前,吕某因车祸治病花光了家里所以的积蓄也从此丧失了劳动能力,家里还有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女儿,妻子刘某不堪重负遂提出离婚。坐在炕头上,吕某握着曲庭长的手说:“俺现在这样也不想拖累媳妇,怕的是娃最后连书都念不成,庭长!”曲庭长看着他的眼睛点点头。案件调解当天,刘某态度坚决,亲人、女儿劝解无果,最后双方达成离婚协议。让人动容的是女儿坚决要求跟爸爸一起生活。大家陆续离开后,只留下女孩的哭声。天色渐黑,曲庭长们给父女俩送上了出租车并塞给了吕某车钱。看着车内女孩还在抽动的肩头,曲庭长的内心沉甸甸的。后经曲庭长多方联系奔走协调,为吕某申请了低保,同时也取得了女孩学校的帮助,保障孩子能顺利完成学业。